长沙工商注册之印花税的税目是哪些
长沙工商注册之印花税的税目是哪些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 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人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以 下13个税目: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 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还包括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 合同。但是,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 收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包括总承 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 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 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等。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 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因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 固定资金借款,因此,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 据。财产保险合同分为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 农牧业保险五大类。“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 合同之列,应照章纳税。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細的单据。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预测和调査订立的技术合同。
但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 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髙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 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不包括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 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 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利 转移合同。
所称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 书据。“财产所有权”转换书据的征税范围,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 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并包括个人无偿赠送 不动产所签订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当纳税人完税后,税务机关(或其他 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12)营业账簿。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 账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反映生产经营单位资本金数额增减变化的账簿。其他账 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有关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 细分类账簿。
但是,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要结合金融系统财务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 分析。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 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银行根 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 付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 征收印花税a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 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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