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的税收政策
畜牧业:在牧区,牧民靠'放牲畜而取得产品;在农耕区,农民靠饲养牲畜来获取产 品,这样的生产部门,都可统称为畜牧业。
渔业:在水域中进行天然捕捞,或者人工养殖有价值的水生生物的生产部门,称为 渔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 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 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 项目;
8.远征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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