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代理记账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关于《管帐法》署理记账的宣扬力度不行,形成当前许多小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署理记账”知之甚少,知道缺乏,了解不行。
2.关于“署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关于应当托付署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首要存在两方面的疑问,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表象非常遍及,二是许多“受托署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只搅扰了法令的严肃性,而且简单派生出许多其他疑问。
3.在署理记账法令关系中,受托人的法令地位疑问,应该说一向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4。署理记账组织潜力未充分发挥。当前署理记账组织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全体规划遍及较小,署理事务范围不宽。真实能提供受托单位管帐核算、税收谋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征询等全方位管帐效劳的组织很少。
5。署理记账组织建立不标准。署理记账组织有必要有3名以上持有管帐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署理记账事务的负责人有必要具有管帐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践履行中,相当有些的署理记账组织不符合此规则。
6。署理记账组织内部管理紊乱。实践履行中很多署理记账事务操作不标准、内部管理准则不健全表象非常遍及,有些署理记账组织的内部管理准则即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7。署理记账组织执业质量不达观。管帐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标准之处,一些管帐核算未能以权责发作制为基础,对所署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表象也较遍及,署理编制的年度财政管帐报告都只有根本管帐报表,均未按准则规则的需求提供管帐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8。是署理记账事务收费标准紊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署理记账组织悬殊较大,有些署理记账组织乃至经过贱价进行歹意竞争,还有有些署理记账组织本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标准,藏匿收入表象也较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