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企业兼职会计如何处理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 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本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 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二是未指定特定用途的利润。
小企业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转人“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明 细科目。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人“利润分配一未分 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如出现贷方余额,就是 未分配的利润;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的亏损。
对于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企业可以用税前利润、税后利润和公积金加以弥补。若 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则只限定在自发生亏损年度的次年起,连续5年的 时间内。企业以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会计处理。 税前利润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的区别只是所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不同,两者的会计处 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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