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企业进项与销项税额的会计记账处理
对于小企业进项与销项税额的会计记账处理,如下
1.进项税额
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 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广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作为进项税额处理必须 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所取得的货物 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小企业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 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不通过“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广核算。
小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 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广科目,按照买价减去按照税 法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按照应 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2.销项税额
小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 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 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广科目,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小企业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 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广科目,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 入”科目。
视同销售行为的情形有:小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 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的,借记“应付职工酬薪”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 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广等科目。
小企业由于工程而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 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 程”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广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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