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代理记账如何处理报表附注
针对代理记账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相关内容:
(一)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小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如果小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 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作出这种表述。
如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因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而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应当在此部分如实披露如下信息:
1.发生交易的情况;
2.参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因;
3.所依据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该交易的处理结果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包括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由于小企业未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为了更真实地披露企业资产的质量’使银行等 金融机构能更客观地评价小企业的偿债能力,要求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 产等项目进行详细披露。
小企业应当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报表重要资产的构 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对几项重要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持有时间的长短和新旧程度 进行明细说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对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可能产生的影响。(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小企业应当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报表重要负债项目 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要求进行“明细表”形式的披露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应交税费明细表”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四)利润分配的说明
利润分配表综合考虑了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但是小企业在 具体应用时应根据其适用的法律进行编制。利润分配表能反映小企业利润分配的情况 和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五)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 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具体披露内容和要求如下:
1.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指其具体名称,而不是资产性质或类别,以使财务报 表外部使用者能够直接认定该资产。
用于对外的担保的账面余额,通常是指其科目余额。但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生产性生物资产,还需要披露其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金额。
2.用资产进行担保的原因
(六)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要求小企业披露这些信息,主要是对债权人、投资人负责,尤其是债权人将据以合 理估计未来的财务风险。
(七)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 调整过程《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大都是口径不一致造成的永久性差异,集中体现在利润表所列示的明细项目当中。同时参照“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应交税费明细表”等。
(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