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商注册实行 “三证合一”登记模式
据长沙工商局网:2015年3月26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副市长何寄华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全市各区县(市)主要负责人、市直4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实行 “三证合一”登记模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流程,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充分肯定了去年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并指出今年要继续深入改革,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统一思想,“三证合一”的改革是中央的要求,是政府职责所在,各单位要抓紧落实到位。
市政府副市长何寄华主持会议
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工商局长卓精华通报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及今年工作安排。
分步实施,先内资公司后逐步扩大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在不改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审批职能,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依托市“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合一,向企业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并加盖工商行政章的营业执照。
改革的内容概括为:“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结办、核发一证照。”一窗受理,指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工商分中心)设立“三证合一”受理专窗集中受理;一表申请,即申请人只需填写1张包含工商、质检、国税、地税相关内容的申请表,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并联审批,即受理专窗将受理信息通过并联审批系统,发送至各许可部门实行同步审批;限时结办,即要求按照工商1.5天、质监2天、税务1天的时限办结;核发一证照,即核发一张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实行免费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外(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申请“三证合一”登记的,适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分步实施,先内资公司及其分公司,后逐步扩大至其他企业。
4.5个工作日办结 比法定时限提速3倍
与全国其他改革试点省市比,长沙市改革具有三个特点:手续更简,申请表格由4张减少为1张,申请材料由27份减少至8份,填写事项由133项减少为38项。环节更少,共享信息使用电子印章,不需申请人加盖企业公章;实行审查信息互认,工商部门已经审查的,其他部门不再审查,企业办理证照从原来的8次减少为2次。时限更短,“三证”办理法定时限为19个工作日,原对外承诺8.5个工作日,改革后办理时限缩短至4.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速3倍,比原承诺提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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