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负债定义特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负债的定义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 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 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定义包括三层含义:第一,负债产生的原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第二,负债的表现形式--现时应承担的义务;第三,负债解除的结果--未来的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负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是指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例如,企业已经购进材料但是尚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有偿付货款的义务。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可能产生的负债有:企业采购材料后的未付款、企业销售商品后的应交而未交税金、期末权责发生制下对费用调整后的应计费用,利润分配过程结束的未付利润等等。也就是说,负债只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相关,而与尚未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无关。例如,企业巳经制定近期材料采购计划,且不能立刻付款,在交易或事项 尚未发生前,这种预期可能产生的负债不能成立。
2..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它意味着负债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经济责任,因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一般是以合同、协议或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约束条件,一旦形成负债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企业就不得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经济责任,即负债已成为了事实,并且它将伴随企业直到履行该项经济责任为止。
3.负债的清偿会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负债的清偿就是企业履行其经济责任。一般是以向债权人支付资产或提供劳务方式,解除企业对债权人的经济责任。因为这种经济责任的存在有一定的期限,所以在企业不能以支付资产或提供劳务方式解除时’可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或者将负债转化为所有者权益等方式处理。举借新债偿还旧债只是债务的延期,将来仍需用支付资产或提供劳务来清偿;而负债转化为所有者权益意味着企业增加所有者权益的同时增加资产,再以新增资产偿还负债。不论是哪种方式都表明负债的偿还是以牺牲企业的经济利益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