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资本的主要法律规定
投入资本是股东或其他人提供给公司的资本,它是由股本(或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其中的股本或实收资本溢价)两部分构成。股本是公司的法定资本,未经一定 的减资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减少或退回,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应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根据这一规定,公司的股本 (或实收资本)即为注册资本。
投入资本的主要法律规定
1.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 实收资本是一项重要指标,它表明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对于投资者投人的资金只有按 投资者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才作为实收资本,超过按投资比例计算 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单独核算,不包括在实收资本的核算范围内。
2.《公司法》对各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明确规定。①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 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 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 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对于投资者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时,企业吸收的总无形资产出资额不得超过 注册资本总额的20%,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
4.企业收到投资者投人企业资本时,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并由企业签发出资证明书。
5.投资者投入资本后,不允许抽回投资,若在企业成立后,有抽逃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资金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6.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 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