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代理记账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重分类及处置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在重分类日按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一一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或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一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巳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其中,投资的账面价值是指投资的账面余额减除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差额。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一一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或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一一利息调整”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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