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核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核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只涉及实物的转移,所有权并不转移, 仍属于企业自有固定资产。
2.如果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数额较大,为正确进行收入确认与费用确认,应采用分摊的方式确认收入。
3.对于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税务处理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填报技巧】上述收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收人明细 表》第6行“让渡资产使用权”中填列。该栏填报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标权、 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以租赁业务为 基本业务的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取得的 租金收入。
以上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