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商注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长沙工商注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土地。
上述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分别按以下标准确认:
(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 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
上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中,城市的土地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土地,县城的土 地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的土地,建制镇的土地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的土地。 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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