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商代办之提供劳务收入的处理
长沙工商代办之提供劳务收入的处理
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企业在提供劳务取得收入时,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按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小企业,若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劳务,还应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广科目。同时按照提供劳务发生的实际成本,先通过“劳务成本”归集,待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时,按照计算应结转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处理
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以上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