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务知识: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工商税务知识: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4号第八条,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十、有关单证证明的办理。(四)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1.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应填报《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联次或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打印的报关单信息页面);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其他原因没有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如何申报退税,暂无相关规定,建议联系主管退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