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张征收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
查账征收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
这里提醒纳税人,对于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查账征收企业必须在年度申报 前完成小型微利企业认定,企业要填报《小型微利企业认定表》,同时附报《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和《企业职工花名册》,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 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主管税务机 关将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如果经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减免所 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减免所得税额。如果经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当年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在预缴时未按小型微利企业政策申报的,可凭《小型微利企 业认定表》办理汇算和税款抵退。税务机关认定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 年度预缴申报时可直接按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进行申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规定:自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 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9^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