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实务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实务
1.适用范围
新申报表适用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 居民企业〈包括内、外资企业)填报,即: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 填报。
执行跨地区汇总纳税政策的分支机构、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不填报本表。
2.填报要求
(1)纳税人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 则等企业利润总额的核算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附表的相关数据计算填报。
(2)査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报送本表时,应完整报送1张主表、11张附表,没有表内事项的栏次可以填0。
以上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