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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标准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标准

    普通标准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标准

    普通标准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标准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05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26号),明确了普通标准住宅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 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 的 20% o

    以上信息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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