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特点与作用
契税的特点与作用
契税的特点
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它以权属发生转移的土地和房屋为征税对象,具有对财产转移课税性质。
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纳税
一般税种在税制中确定纳税人,都确定销售者为纳税人,即买方纳税。对买方征 税的主要目的,在于承认不动产转移生效,承受人纳税以后,便可以拥有转移过来的不 动产的产权或使用权,法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契税的作用
1.广辟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契税按财产转移价值征税,税源较为充足,可以弥补其他财产课税的不足,扩大其征税范围,为地方政府增加一部分财政收入。
2.保护合法产权,避免产权纠纷
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涉及到转让者和承受者双方的利益。而且,由于产权转移形式多样化,如果产权的合法性得不到确认,事后必然会出现产权纠纷。契税规定对承受人征税,一方面是对承受人财富的调节,一方面有利于通过法律形式确 定产权关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产权纠纷。
以上信息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