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会计与工业会计存货核算方面的差异
商业会计与工业会计存货核算方面的差异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由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从事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有不同类型的存货,因此,存货比较能够反映行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比如,制造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是将一种产品转换为另一种产品,因此它既要储备用来生产的原材料,又会有处于生产过程和生产阶段的在产品,还会有已经完成制造过程、待发出、销售的产成品等。
因此,工业企业的存货核算范围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半成品、产成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施工企业的存货核算范围包括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工程施工、工业生产、辅助生产等。商品流通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是购入货物和销售货物,没有生产制造过程,因此它的存货主要是购入待销售的商品,也包括为经营而准备的自身耗用的材料物资。
商业企业的存货更多地体现为所购进待销售的各项商品。交通运输企业主要从事公路、民航、铁路等的运输活动,其存货主要为各类燃料及修理交通运输工具的备品备件,没有或少有在产品和产成品。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到:有的行业的在产品存货要有较长的时间周期,比如房地产开发业的建筑、待售房屋,大型机械制造的未完工项目(如轮船、成套设备)等;也有的行业存货微乎其微,如旅游业、管理咨询业等。所有这些都鲜明地体现了行业会计的特点。
在材料采购成本核算上,工业企业对于材料采购成本在会计核算上要求将购入材料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相应材料采购成本;商业企业、服务业采购成本的计入与工业企业大致相同。而施工企业、基建企业的建设物资由于采购程序比较复杂,采购费用较高,专设了相应会计科目如“采购保管费”科目核算各项采购支出,并在一定的期间内合理摊销到各项材料的采购成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