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账建账原则
总账是根据一级会计科目(亦称总账科目)开设的账簿,用来分类登记企业的全部经济业务,提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收入和利润等总括的核算资料。《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对总账的具体形式未作统一规定,各单位可根据所采用的记账方法和账务处理程序的需要 设置总账。总账的建账原则如下:
(1)关于科目名称。总账科目名称应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一致。总账 具有分类汇总记录的特点,为确保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提供会计要素的完整指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经济业务的内容建立总账,其总账科目名称应与国家统一会计制 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一致。
(2)关于格式。依据企业账务处理程序的需要选择总账格式。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的规定,总账的格式主要有三栏式、多栏式(日记总账)、棋盘式和科目汇总表总账等。 企业可依据本企业会计账务处理程序的需要自行选择总账的格式。
(3)关于外表形式。一般应采用订本式账簿。为保护总账记录的安全完整,总账一般应采 用订本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总账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 成册,并由记账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盖章,以防失散。但科目汇总表 总账可以是活页式。
总账一般应采用订本式,这有利于保护总账记录的安全和完整,但科目汇总表总账可以 是活页式。
编写总账目录及总账内各科目页码时,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可能使用的会计 科目,不要全部照搬,否则很多用不到的科目将造成空页码,有碍翻查。但也应注意留有余 地,做到有前瞻性,防止出现新业务新设科目造成顺序错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