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务知识:契税优惠的特殊行为情况
工商税务知识:契税优惠的特殊行为情况
特殊行为 | 具体情况 | 契税优惠 |
企业公司制改造 | 非公司改造成公司的公司制改造中,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 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 | 免征 |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占 50%以上的新设公司,承受原国有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 权属的。 | ||
企业股权重组 | 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的。 | 不征 |
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 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 土地、房屋权属。 | 免征 | |
股份合作制改造,承受原土地、房屋权属的。 | ||
企业合并 | 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的。 | 免征 |
企业分立 | 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 设方承受原土地、房屋权属的。 | 不征 |
国有、集体企业出售 | 非公司改造成公司的公司制改造中,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 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 | 减半征收 |
被售企业法人注销,且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 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 | 免征 | |
房屋的附属设施 | 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 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 | 征收契税 |
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动的。 | 不征 |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 |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 | 不征 |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 与行为的。 | 征收契税 | |
其 他 | 国务院批准债转股企业,债转股后新设公司承受原企业土 地、房屋权属的。 | 免征 |
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政策性划拨中土地、房屋权属 转移的。 | 不征 | |
企业改制重组,同一投资主体内部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 的无偿划拨的。 | 不征 | |
拆迁居民新置住房 | 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部分的。 | 免征 |
超过拆迁补偿款部分的。 | 征收契税 |
以上信息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