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 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
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
(1)轻便摩托车:最髙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或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cm3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二轮摩托车:最髙设计车速大于50 km/h,或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 cm3的 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 km/h,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 cm3,空 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3.电车
(1)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2)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4.挂车
(1)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2)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5.农用运输车
(1)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 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 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500kg,最髙 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以上信息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