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额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额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 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之和;必要费用的 减除为每月2000元。
2.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 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3.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 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以上信息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