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商代办之如何外出经营报验与扣缴税款登记
长沙工商代办之如何外出经营报验与扣缴税款登记
1.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税务登记手续。
2.扣缴税款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 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 款登记证件。
以上信息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