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商代办之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及使用
长沙工商代办之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及使用
(1)税务登记证的发放。纳税人在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经税 机关审核批准后要发给税务登记证。
(2)税务登记证的使用要求。
①要亮证经营。税务登记证正本,悬挂于生产经营场所明显处。
②要遵守使用规定。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毁损、 卖或者伪造。
③办理涉税事宜要持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 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④要定期验换。税务登记证件通常一年一验证,三年一换证。
⑤遗失要声明作废。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 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以上信息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