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千万不要非法印制发票
注意!千万不要非法印制发票
(1)《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 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万元以 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3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 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 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 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 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2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4)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信息由长沙工商代办(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