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
固定资产清查,是指从实物管理的角度,对企业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并 与固定资产账目进行核对,确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是否保存完好的过程。清查中需要编制“固 定资产盘点表”,通过盘点表清查的数量与相应账目的核对,能发现个别固定资产被毁损、 或者已经可以报废、或者盘盈及盘亏等情况。
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 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 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 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 任,提出处理意见;
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 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 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