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的从业要求_职业道德
出纳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精业;要科学理财,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遵 纪守法,严格监督,并且以身作则;要洁身自好,不贪、不占公家便宜;要实事求是,真实 客观地反映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要注意保守机密;要竭力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单位的总 体利益和全体员工服务,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指内部牵 制原则,也被称为钱账分管原则。
出纳人员要实行钱账分管原则。钱账分管原则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 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例如,现金 和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记账 人员记账;发放工资,应由工资核算人员编制工资单,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和分发工 资,记账人员记账。实行钱账分管,主要是为了促使会计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 对,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止工作失误和营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会计法》专门规定出纳员 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由于出纳员是各 单位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根据复式记账原则,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 业务,必然引起收入、费用或债权、债务等账簿记录的变化,或者说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 付业务都要登记收入、费用或债权、债务等有关账簿,如果把这些账簿登记工作都由出纳员 办理,会给贪污舞弊行为以可乘之机。如果稽核、内部档案保管工作也由出纳员经管,也难 以防止利用抽换单据、涂改记录等手段进行舞弊的行为。当然,出纳员不是完全不能记账, 只要所记的账不是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方面的账目,是可以承担一部分记账工作的。
因此,钱账分管则是出纳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这一制度,防止 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出纳是一项特殊的职业,没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很难顺利通过“金钱关”。与其他会计人员相比,出纳人员更应严格地遵守职业 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