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的工作要求_维护财经法规
出纳人员是财务部门里不可或缺的工作者,它给企业单位提供详细、真实、可靠的会计 信息,而这一些信息资源是由出纳人员并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对企业单位日常经济业务进行处 理后整理出来的。企业单位对出纳人员处理其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时有着严格的要求。
首先,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在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中,有一门科目叫作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须通过考'核。因此,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方能有效 率、有质量、有责任地完成自身的工作。
其次,出纳是会计行业里一个特殊的职业,于是对于出纳本身的职责、权限要求得更为 严格:
□出纳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管理公司的各项出纳业务。例如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 结算业务,则应该按照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业务;办理外汇出纳业 务,则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购管理制度规定及有关批文来办理。
□出纳必须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公司的各项出纳业务内容。例如办理现金和银行 存款的收付业务,则应严格审核有关的原始凭证,再以此编制付款凭证以便逐笔登 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出纳必须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等行为。
《会计法》里对于会计人员如何维护财经纪律也提出了具体规定: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 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 回,要求改正、补充。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并作处理。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 本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十 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 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向主管单 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