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凭证
凭证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必须是能够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 的各种书面凭据,如发票、银行收款通知和各种费用开支、报销单据等。若是不能证明经济业 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凭据则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如工程预算书等。对于出纳来说,凡是 涉及到现金支付、银行结算以及外汇的收付和结算的业务,都需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才能 进行出纳核算。为了保证原始凭证能够准确、及时、清晰地反映现实经济业务活动的情况, 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并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应该保证原始凭证符合实际情况,所填制的内 容、数字必须真实。
□原始凭证的书写格式一定要规范,在会计上要求所有书写都必须用签字笔书写,切忌
不能用圆珠笔或是铅笔代替,且书写字迹清晰、规范。
□其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遗漏且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如填写金 额时其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收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 明等。
□对于作废的原始凭证,应该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原始凭证必须经由经办人和部门签字盖章,明确经济责任。
各种凭证不得随意涂改、若填写错误,应采用正确的方法予以更正,写错处加盖公章并 有负责人的签章才可以继续使用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但是对于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支票、 各种结算凭证则一律不得涂改。
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填制的,填制要求也必须和原始凭证填写要求一致,而且记账 凭证填制的依据即原始凭证,一定要是审核无误且真实、准确、合法的。记账凭证的依据原 始凭证填制必须依照如下要求:
1.记账凭证必须按月分类连续编号,按照每月第一号开始编号,一直到每月的最后一 天,而且绝对不允许重号或是错号,这样是为了方便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和日后与 账簿记录核对,防止记账凭证丢失,保证记账凭证完整无缺。
2.会计分录编制必须正确,出纳一般只涉及收付凭证,不涉及转账凭证。
(1)对于收款凭证,其借方科目为“库存现金”或是“银行存款”其贷方科目则根据经济 业务的内容和本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确定,例如提供劳务取得的现金收入,在服务行业 贷方科目为“营业收入”。
(2)对于付款凭证则贷方科目为“库存现金”或是“银行存款”,相应的其借方科目则应 该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而具体确定了,例如用银行存款采购原材料, 工业企业其借方科目应为“原材料”。
(3)对于错误的记账凭证予以更正,可以使用“补充更正法”“红字更正法”和“画线更 正法”,例如记账凭证少记了金额,我们就可以再填制一张记账凭证,补足其少计的金额。
(4)对于多记的金额,则可以运用红字更正法来更正,用红字填制一份和错误凭证一模一 样的凭证,然后再用黑字重新填制一份正确的凭证;画线更正法主要是对于摘要记错的凭 证,可以用一根红色的直线画掉并盖记号,然后再在旁边更正即可。
不管是原始凭证还是记账凭证都是会计凭证,它们都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因此为了 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和会计核算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出纳对于会计凭证的管理应该严 肃认真、坚持原则、坚持制度、履行职责、妥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