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的“八不准”原则
现金的极强流动性让企业乃至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准则,来加强现金在财务中的 管理,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和谐发展。在会计里, 必须按国家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对于开户单位必须严格 遵守“八不准”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不准用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换言之,就是不能以白条抵库。白条,指 的是没有经过审批手续的凭据,例如各类费用报销单据,没有经过上级领导的核准、 审批就直接支付记账,顶抵现金。使得实际库存现金减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 不足,还会让账面现金余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甚至是造成挥霍浪费、挪用公款等问 题而触及法律^
□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在财务工作中的现金充当着绝对真实的角色,各类费用里, 出纳人员应该遵循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坚守自己W位原则不谎报,也防止他人 谎报用途套取现金。因此,我们对于平时的日常费用报销等需要现金支出的现金业务, 就应特别注意审核其合理性和真实性。在出纳现金管理中,应坚持合理性和真实性原则。
□不准单位间互相借用现金,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这个不用解释,我们可以从其字面意 思就能理解其意义。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逃避国家金融监督。在企业里 不得以银行账户代其他企业或个人存、取现金。例如A公司带B公司存入一张支票到 A公司的银行账户,A公司以差旅费用等手法从银行取出现金送还B公司,逃避国家 金融监督,这是要坚决杜绝的。
□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储蓄名义存入银行。例如某公司的有关人员把公司的现 金款存入自己的个人账户,这样就会促使一些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 甚至是单位利用公款私存形成小金库。从而隐瞒公司实际的盈利状况,逃避监督。但 是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其实是指账外账,是单位将一部分的收入没有纳入财务统一管理, 而是在单位核算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来记录财务统管之外的收入。例如某公司的主营 业务收入不通过其公司银行账户收取款项,而是要其客户将款打入另外的个人或是其 他的账户里,以逃避一些税收等。这便是一种侵占、截留、隐瞒收入的一种违法行为, 因此我们要坚决予以取缔。
□不准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内部票据代替人民币在社会上流通。
□不准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企业每天都会 有业务收支,因此出纳手里的现金在规定的范围内会有增有减,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原 贝IJ,及时清查数目。当手里有超过现金留存的大量多余现金时,应当及时送存银行, 不可坐支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