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注册应满足的条件(一)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四个条件.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 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 需经审批程序.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必须依照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 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 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 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 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公司享有的独立的 法人财产称之为法人财产权,其中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 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由设备、材料、工具等动产和房 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也包括企业名称、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但公司 成立时的财产主要是指有形财产.公司成立时的原始财产由股东的出资构成,股东可以以货 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方式出资,其中,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三条).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 义务,其出资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作为公司的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的财 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 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为了确保公司具备必要的财 产,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成立时的法定资本制,即公司财产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否则不 能成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