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公司的设立登记条件根据公司类别的不同而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以下五条:
(1)有符合登记要求的投资者;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3)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有公司名称和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相关符合要求的材料,包括股东主体资格材料,如中国公民身份证;经营场所的房 地产租赁合同书两份,需是以股东姓名租用,面积与申报的经营规模一致,租赁有效期为一年 或以上;用途与申报的营业范围一致;该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并盖合同登记专 用早.
《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 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由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 位公章);(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刻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 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4.办理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 时限:受理后1个工作日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5)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5.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办理地点:税务登记机关窗口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印章;
(8)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上的(2)、(4)、(5)项材料.
6.开设企业基本账户
凭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法人身份证、公章、财务专 用章、法人章,去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开好基本账户去原验资银行办理验资户销户.
7.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两种税 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由会计随同,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 料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8.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 发票.
处理完以上步骤就可以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应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即使没有开展业 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