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卡与单位卡的办理
信用卡产生的结算关系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即银行、持卡人和商户。商户向持卡人提 供商品或服务的商业信用,然后向持卡人的发卡行收回货款或费用,再由发卡行或代办行向 持卡人办理结算。
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卡)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以申请单
位卡。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卡和个人卡的申请与使用不尽相同。
1.个人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事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 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超过两张,也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
2.单位卡
凡申领单位卡的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并按规定填制申请表, 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该单位符合条件并按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以后, 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存款账户,并发给信用卡。单位卡可以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 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
在单位卡的使用过程中,其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 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单位卡的持卡人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 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如果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单位卡的持卡人必须 按前述转账方式转账存入。
凡是申请办理信用卡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发行信用卡的银行填交信用卡申请书。填写申 请书时,应详细写明申请单位持卡人的姓名、年龄、地址,单位财产及负债情况,持卡人的 职业、职务等,送发卡行审查。发卡行对收到的申请书,应对其项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 并通过打电话或写信等方式向申请人的单位或有关银行证实申请人的职业、收入、信誉等情 况,并向担保人说明担保责任。经审查符合发卡条件批准发卡的,向申请人发出信用卡通知 书(简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到发卡行办理开户手续。
申请人办理开户手续,首先应交存信用卡存款,其次应交纳年费,有时还交存一定的保 证金。申请人交存信用卡存款,用转账结算的,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用现金交存的,填制 二联现金交款单,填明交存的金额。信用卡的年费,10元至100元不等,各发卡银行有不同的 规定。交纳年费时可填制一式三联结算业务收费凭证,填明交纳的年费金额。按照规定需要 交存保证金,使用转账结算的,可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使用现金的可填制一式两联现金交 款单。.
申请人按规定填制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用来交存信用卡存款和保证金)和结算业务收费 凭证后,应将根据交存的信用卡存款、交纳的年费和交存的保证金的总金额填制的转账支票 或应交纳的现金,连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信用卡通知书一并交给发卡银行信用卡部。信用卡 部按规定进行认真的审查,如支票与进账单的填写内容是否正确,支票或现金与进账单或现 金交款单和结算业务收费凭证的金额是否一致,支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审核无误后,在第 一联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和第三联结算业务收费凭证上加益“转讫”章或“现金收讫”章后 连同身份证退回申请人,通知其在若干天内到信用卡部凭回单及身份证领取信用卡。持卡人 领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卡的背面签上本人习惯的签名式样,签名后不得涂改。
单位申请人回单位后,对于应交信用卡存款,凭银行盖章退回的第一联进账单或现金交 款单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对于交纳的年费,按照银行盖章退回的结算业务收费凭证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凭
证,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例 21.7
上海佳因装饰公司为本单位申领牡丹卡公司卡主卡1张,附属卡3张,用转账支票存入信 用卡存款30000元,另交年费80元,财务部门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和结算业务收费凭 证,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30 000
财务费用80
贷:银行存款30 080
对于存入保证金,按照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凭 证,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存入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