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法律级次
中国税收制度是由法律、法规和规章组成的一个统一的税收法律体系。中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法律级次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等。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立法所制定的税收法规。如国务院经 授权立法所制定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暂行条例等。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如财政部颁发的《增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等。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如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 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种暂行条例,都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条例制 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