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如何才能确认收入
不动产是一种特殊商品,企业的性质不同,销售不动产的处理方式不同。对于一 般企业而言,销售不动产属于处置或清理固定资产范畴,企业应当按照从财产受让方 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转让财产收人金额;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即 属于一般商品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1国 税函〔2008〕875号)明确,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人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购货方;
1.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实施有效控制;
3^收人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